1、接待日常门诊、住院等医疗工作,认真检查患者病情,细心诊断,正确处方,合理用药,杜绝误诊;
2、根据安排做好防病宣传,普及防病和救护知识。
任职资格:
(一)临床医师
1、有执业医师证;
2、语言表达清晰、流畅、具有良好的交流沟通能力,亲和力;
3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;
4、精神科医师优先考虑。
(二)助理医师
1、临床医学专业;
2、具有高度的工作热情,较强观察能力和应变能力,服从安排;
3、工资面议。
泸州纳溪精神病医院是经泸州市卫生局批准设置二级医院、医院位于纳溪区同德路2号,占地面积10余亩,医疗用房7000余平方米.医院有大中型设备10余台。精神科现有教授、副教授各两名,主治医师、医师数名。我院将秉承博爱、精医、诚信、敬业的办院宗旨;本着以人为本、病人至上的服务理念,努力提高医疗质量,提升服务水平,为创建“一流服务、一流技术、一流环境、一流管理”的现代化医院而拼搏奋斗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