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在医院分管副院长和财务科的领导下开展各种医疗保险(城镇职工医疗保险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、生育保险、工伤保险)项目日常工作。
2.严格执行医保中心的各项方针政策,努力学习业务知识。负责医保政策的宣传、贯彻、咨询、执行和解释工作。
3.为已参加医保的住院患者进行身份证、医保卡等证件的核对、审核,严禁挂名和冒名顶替住院。
4.严格按照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》和《诊疗项目》的内容要求,认真、细致地做好出院患者的审核、结算和复核以及住院处方及特殊检查、特殊治疗的审核结算工作,不徇私情。
5.配合医保中心,加强医保病人的费用管理,做好医保病人医疗费用审核与控制工作,维护医院的正当经济利益。
6.与医保中心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,热情接待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的来访、审核人员对医保业务的审核及参保人员的咨询、投诉。
7.上传下达医保政策及有关医保文件,根据医保政策的不断调整,向医院院务委员会提出合理化建议,使医院进一步完善院内各医疗、护理、医技、财务等岗位的医保管理规章制度和流程,配合医院各部门做好信息反馈工作,做到发现问题及时,改正问题及时,总结经验及时,汇报问题及时,确保我院医疗保险工作健康发展。
都江堰仁爱康复医院地处都江堰市幸福街道办石油街42-52号,现有编制床位63张,实际开放床位63张,建筑面积7911.95平方米是成都市、四川省基医疗保险定点单位,是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结算定点单位医院基础设施设备齐全,现有全自动数控DR机、全自动生化分析仪、超声多普勒仪、动态血压检测仪、动态心电图仪、肺功能检测仪、骨密度检测仪等设备拥有一批市级学科带头人,坚持“以人为本,以病人为中心”的服务理念开展诊疗工作。同时都江堰市多家医疗机构建立了医联体关系,实现双向转诊,上下联动,为群众提供便捷、高效的优质医疗服务。